深圳市地处南海之滨,毗邻港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要建设“无废城市”,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是重要一环。目前,深圳市大力支持资源回收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资源回收总量逐年增长。
在此基础上,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 》(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中国二手电子交易中心和国内知名二手车交易中心;建成 7 个区级绿色分拣中心和 78 个回收中转站,全市社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达 100%;培育不少于 10 家废旧物资骨干企业;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达 400 万吨以上,实现回收资源 100%循环利用;90%以上回收单位纳入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50%,重点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95%。
《方案》提出了四大项、18条主要内容。其中,在完善资源循环利用设施方面,《方案》明确,要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加快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和完善绿化垃圾分类再利用管理体系,加强城市绿化垃圾粉碎、覆盖、炭化、生物降解等技术应用。推动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打通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渠道,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促进资源在企业间循环利用。建设一批固废再生燃料(RDF)利用项目。推进炉渣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引导电器电子、汽车、电池、饮料等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网络与符合条件的分拣中心、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体系;
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开展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加强培育一批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动力电池无损检测、自动化拆解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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