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将自2023年6月26起实施。
《办法》明确,给予金融扶持的对象是需在珠海(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合法登记注册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扶持条件为:从事预制菜生产环节的企业;企业需提供当年度开具的《食用农产品许诺达标合格证》;申请预制菜**贴息的企业,除符合前述第一项、第二项条件外,其购置设备金额必须占该笔**合同实际**金额50%以上(含),整体**资金主要用于本企业农业产业化生产。
其中,《办法》所指的的预制菜生产环节企业指的是生产肉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品等四种已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产品的企业,且须取得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
另外,《办法》规定预制菜设备指的是预制菜生产过程中需用到的预处理设备(开背、去鳞、去皮、清洗等)、分拣设备(分级、分类、传送带等)、切片(肉)设备、滚揉设备(腌制、加工)、烘烤设备、杀菌消毒设备、速冻设备(速冻库、双螺旋机、液氮机等)、包装设备(封口、灌装、打包等)、制冷系统及冷源设备及相关工艺流程涉及的设备。
《办法》明确预制菜扶持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预制菜**贴息;二是预制菜保险保费补贴。
前者按照扶持主体购买预制菜设备的当笔**合同实际**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贴息。
对扶持主体在规定年度内已付银行**利息的**给予贴息,采购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所生产的预制菜相关设备部分**贴息标准为申报贴息年度1月1日当天一年期LPR的50%;**中非购置设备部分的贴息标准,按购买设备比例标准补贴,采购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产品占设备**比例50%以上(含)的,按LPR的50%补贴,其余按40%补贴,单个企业**贴息年度最高补贴200万元。
后者是按照当年扶持主体购买预制菜食品安全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召回保证险相关保险费用的40%予以补贴。
其中上年度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封顶补贴10万元。
此外,《办法》指出**贴息政策的**合同有效计算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起,2023年度所发生的**合同可由市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予以贴息。
保险保费补贴有效计算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在出台《办法》之前,还制定了《加快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及“七个一”举措,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
多措并举之下,珠海预制菜有望实现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