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与现代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呈现量大、面广、类多的特点。尤其是危险废物处置、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仍处在短板。
近日,湖北省近日印发《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各市、州、县政府对本地区危险废物治理负总责,建立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将危险废物治理作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应压实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部门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涉危险废物新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025年底前,湖北将推动废电路板粗加工、废矿物油短流程预处理、废包装物清洗破碎磁选等工艺落后、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的低端利用项目完成提档升级。
《方案》提出,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则,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推进老旧设施更新换代,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新型处置设施的引进、示范,培育打造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企业。支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集团开展“无废园区”“无废集团”建设,推动园区和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可焚烧减量的不得直接填埋,可资源化利用的不应以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等方式处置。打通焚烧残渣、废盐等危险废物资源化通道,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单一大宗类别危险废物。
同时,推动危险废物利用行业提档升级,制定发布湖北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相关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促进全省危险废物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5年底前,推动全省废电路板粗加工、废矿物油短流程预处理、废包装物清洗破碎磁选等工艺落后、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的低端利用项目完成提档升级。严格控制二次铝灰、HW11(废煤焦油)、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和容器;900-045-49,废电路板)、HW50(精炼石油产品和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产生的废催化剂)等同质化严重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湖北已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超过99%。
根据《方案》,到今年底,湖北将全面摸清全省危险废物底数,危险废物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到2024年底,湖北危险废物安全与环境监管效能将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趋于合理,技术和运营水平明显提升。
本文链接:http://www.fyepb.cn/news/qita/20230515633200.html 免责声明:此条信息由编辑或作者发布在环保设备网站,内容中涉及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此商家承担,请自行识别内容真实性!